为确保教学实习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证学生的实习时间,严肃工作纪律,培养学生良好的工作作风,规范学生在教学实习期间的请假、辞职,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因伤病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按实习单位及学院规定的流程办理请假手续。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学院及实习单位相关部门批准后方有效,否则视为旷工。确需住院治疗的,必须持有县级及以上正规医院证明,才能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学生因事请假,在任何时间,无论时间长短都需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带队老师及实习单位相关部门批准后方有效。
第三条 工伤假:学生因工负伤,由指定医院出具证明,经实习单位确认,按照实习单位工伤管理办法实施。
第四条 辞职程序
1.辞职学生填写辞职申请表,按实习单位相关制度办理。
辞职人必须出具自愿放弃实习机会、实习期间个人发生事故与学校及辅导教师无关的免责声明并及时回校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2.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辞职学生应移交工作及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等,并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3.被公司辞退的学生需返校办理相关手续:出示公司辞退文件,如实填写学院正规请假条,先由辅导员签字,再由分院领导签字,然后由学工处处长签字,最后由主管学生管理的校长签字。
手续办完后,假条存放辅导员处,由辅导员通知该生家长如实告知其情况。该生必须根据学院相关要求继续修满相应学分。